电子阅览室作为支持电子阅览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其服务环境和服务内容都发生了变化,电子阅览室的建设与开放就是为了满足广大市民对阅览室个性化服务的需求。为充分发挥电子阅览室的功能,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进入电子阅览室上机的读者,均须对计算机操作、光盘使用方法、阅览室规则等有了必要了解之后,方可成为正式用户。若没有参加训练的请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办法并请教管理人员。
2.进入电子阅览室前请把书包等物存入指定位置。
3.入室、离室不要拥挤,人多请排队。
4. 正式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桌面的使用说明文件,核实设备状况,碰到异常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5.读者借用光盘时,请爱护,只能接触其中心和边缘部分,严禁磨损光盘。
6.本室提供的光盘不得带出室外,上机退出后,请将所借光盘取出,交管理员验收。
7.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请勿擅自拆卸、挪动和变动接头插口等。
8.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请勿在设备和家具上乱写乱画,请勿践踏插线板和地面电缆。
9.讲文明、讲卫生,请勿在室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10.禁止携带淫秽光盘以及访问色情网站,禁止在网上截收黄色、淫秽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室资格,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给予处理。
11.若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软硬件设备,论价赔偿(另见罚款、赔偿规定)。违反以上规则的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止入室、罚款、并按照文化站《孟津县文化站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分。
12.赔偿规定:
(1)损坏硬件设备,照价赔偿,另加20元安装费;有意损坏硬件者,照原价3-5倍罚款。
(2)损坏本室光盘,要求买同样光盘(正版)赔还,另交加工费;若买不到则按下列规定赔偿:a.损坏检索光盘一期,按全套光盘原价赔偿。b.损坏单片光盘,照原价3倍赔偿。c.损坏多卷光盘,按全套原价2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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