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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8-10 16: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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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兰考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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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379次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书香之家”推荐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各类读书活动,提高全民阅读的参与性、互动性、积极性,充分展现全国各地基层群众的读书风采和优良读书传统,展示书香魅力,培育读书家风,在全社会树立“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文明风尚。

  二、基本推荐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

  2.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家庭有一定数量的藏书。

  3.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

  4.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

  5.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等额推荐(2017年7月至11月)。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总局制定的基本推荐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推荐工作方案,对所辖所属范围内拟推荐家庭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实地考察核实,按照总局分配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按时将推荐家庭的申报材料汇总(详见附件2、附件3)上报总局。全国共推荐1000个候选家庭,已入选首届、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家庭不再参加本届推荐活动。

(二)审核公示(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总局将组织阅读推广方面的专家学者,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推荐家庭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家庭,将确定为拟入选家庭,报经总局领导审定后,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入选家庭。

(三)申报表最末页必须是户主亲笔签名,申报表电子文件名以“***家庭”命名,其中“***”须为户主姓名。

(四)总结表扬(2018年4月)。总局将在2018年“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召开推荐活动总结会议,表扬入选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媒体大力宣传推广。


附件:1.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申报表

 

 

联系人:李宁

电  话:0371-269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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